6月20日,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郭生云来到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结合该院此前在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刑罚执行与强制隔离戒毒的有效衔接。
郭生云介绍,今年3月,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送的一条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该市居民程某在2017年12月被公安机关处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后,不到一年,又被作出同样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肯定有问题!公安机关第一次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很可能没有执行。”该院立即启动监督,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公安机关核查情况。
原来,公安机关第一次对程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决定后,将其送往外地进行强制隔离戒毒。但是,由于程某患有高血压三级,且右手残疾,根据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所不予收治,并出具了书面证明。在返回黄石路上,程某称身体不适需要自行就医,陪同的民警同意了他的请求,并告知他第二天前往派出所办理社区戒毒手续。可是,自行就医的程某从此失去了消息,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就此落空。
“强制隔离戒毒所作出不予收治的证明后,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依据《戒毒条例》及时变更戒毒措施,作出社区戒毒决定,并履行文书送达和通知义务。”郭生云介绍,相关机关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
2018年10月,程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程某再次因吸食毒品被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同年12月,因程某犯盗窃罪,法院判处其拘役四个月。2019年2月,程某刑满释放。
“此时,衔接环节再次出了问题。”郭生云说,在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核实后确认,由于刑罚执行与强制隔离戒毒衔接不到位,公安机关没能及时掌握程某刑满释放的情况,后续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一直没执行。
辖区内是否还有其他打着“以刑代戒”等如意算盘的“瘾君子”呢?带着这样的担忧,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针对暴露出来的未及时变更戒毒措施、刑罚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衔接不到位等问题,西塞山区检察院对症下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因病不予收治的情况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建立刑罚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衔接机制,保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公信力。
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规范变更戒毒措施,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强制隔离戒毒所、刑罚执行场所间的信息沟通,强化执法责任,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处罚真正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