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波特兰州立大学计算机科学教授梅拉妮·米歇尔在《AI 3.0:思考人类的指南》一书中所说的那样,当下的人工智能技术对你可能一直在使用的许多服务都起到了核心作用,有些甚至你都没有意识到,如语音转录、GPS导航和出行规划、垃圾邮件过滤、语言翻译、信用卡欺诈警报、书籍和音乐推荐、计算机病毒防护以及建筑物能源利用优化等。
但在人工智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各种便利之余,人们也难免产生担忧和质疑:让人工智能来接管那些枯燥无聊、令人疲倦、有辱人格或者极其危险又工资低廉的工作真的能够造福社会吗?人工智能的研究与开发应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监管?又应该由谁来监管?人们倾向于应该针对人工智能领域制定监管和道德规范,但尚未达成普遍共识的地方在于:是应该立即将重点放在能够解释人工智能系统推理过程的算法方面,还是关于数据的隐私方面,或是人工智能系统对恶意攻击的鲁棒性(指在异常和危险情况下系统生存的能力)方面,又或是关于人工智能系统的偏见以及关于超级智能潜在的风险方面?
电影《机器人与弗兰克》(2012)剧照。
对于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时代,人们的态度截然不同: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实际上能够消除全球贫困,大规模减少疾病,并为地球上绝大多数人提供更好的教育。有人则对未来有一种相当悲观的预测:大批的工作被自动化技术接管导致的人类失业;由于人工智能监视而造成的对公民的隐私和权利的侵犯;不道德的自动化武器;由不透明和不可信的计算机程序做出的未经审查的决策;种族和性别偏见被放大;大众媒体被操纵;网络犯罪增多等。
那么,我们到底如何才能创造出一个真正能靠自己进行学习的人工智能系统——一个更值得信赖的系统,一个和人类一样,可以对其所面临的情况进行推理并对未来进行规划的系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