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今年 2 月,《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亮点之一是将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入燃气服务管理过程,鼓励、支持燃气工程的智能化应用,比如智能燃气计量表和智能管理系统等。
" 十三五 " 期间,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快速发展,截至 2020 年底,全省燃气经营企业已达 1360 家。城镇燃气用气人口也从 " 十三五 " 初期的 2386 万人发展到 2466 万人,供气总量从 20.02 亿立方米增加到 40.12 亿立方米。燃气的快速发展也使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并引发燃气安全事故。
《条例》明确,鼓励、支持燃气工程的智能化应用,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智慧燃气。新建使用燃气的建筑应当在燃气使用终端安装具有远传功能、流量报警以及泄漏自动切断等功能的智能燃气计量表。既有建筑的燃气计量表使用寿命到期应当更换为智能燃气计量表 ; 使用寿命未到期的,鼓励更换为智能燃气计量表。
在对瓶装燃气智能化管理方面,《条例》规定,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瓶装燃气智能管理系统,对气瓶进行动态溯源,实现气瓶在流通环节全跟踪管理。瓶装燃气气瓶或者其附属连接设施应当具备泄漏自动切断功能。
为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提高燃气经营者的服务质量,《条例》还对燃气经营者的责任、燃气用户的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对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作出要求,规定餐饮经营者、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