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房子吗”、“你买保险吗”、“你要贷款吗”、“你中奖了”……如果你经常接到这种电话,不用怀疑,你的个人信息已经被泄露。那么,我们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为什么被陌生人掌握得如此精确?
从7月5日起,三湘都市报记者连续多日对长沙多家信贷公司、房地产售楼部进行暗访,调查公民信息买卖背后的利益链条。 ■记者 黄海文 实习生 罗珊
疑问
个人信息是如何被骗子掌握的
“同学您好,我是××银行客服,您在大学期间注册了一个校园贷款账号,现在如果不注销的话会影响到个人信用,请您添加我们的客服QQ进行下一步操作……”5月29日,去年刚毕业的株洲小伙李志(化名)接到了一通自称银行客服的陌生来电。
李志一听对方却能准确说出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等个人信息,虽心存疑虑,但还是添加了对方为好友。
随后,“客服”人员发过来一个二维码,让其扫码下载并注册App,成功注册之后才能开始注销账号。李志扫描二维码成功下载App并注册相关账号后被告知,因为是新用户,需要先通过App转账一次之后才能实施注销。
李志担心注销不成功会影响个人征信,没有犹豫,迅速向对方提供的“抵消授信”账号转账1200元,以此来进行账户“清零”。然而,转账成功之后的李志再也联系不上所谓的“客服”,他已被对方拉黑。
李志很困惑,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学校名称等个人信息为何被骗子掌握得如此精准?否则,他也不会上当受骗。
暗访
个人信息买卖形成利益链,一条卖到30元
7月5日晚上6时许,经熟人介绍,记者见到了张丽(化名)。现年28岁的张丽来自常德汉寿县农村,在长沙某信贷公司做信贷员,截至目前她做信贷已经3年了,薪水是底薪加业务提成。
据张丽讲述,她所在的信贷公司主要以电话方式推销业务,电话推销成功后,她再携带资料和表格跟客户谈具体信贷业务。“老板要求我们每天至少拨打100个电话。”张丽抱怨,“经常一天下来,喉咙都冒火。”
记者问:“这么多客户电话谁给你们的?”张丽回答:“老板给的。”“老板是怎么获得客户电话的?”记者追问。“老板有时候从网上搜,有时候花钱买客户信息。”张丽告诉记者。
据张丽透露,其所在公司老板每天浏览“企业工商网”,从中筛选本地客户的信息整理后交给员工,这类信息不用花钱。其次是从大数据网络公司购买信息,大数据网络公司在互联网上用蜘蛛、爬虫等软件根据用户行为摄取用户信息,迎合电话销售行业的需求整理后再出售。
“客户等级不同,价格也不一样。每条客户信息售价从2毛到10元不等。”张丽告诉记者,“但从单位购买客户信息,价格就贵多了。像政府企事业单位、车管所、房产局、保险公司、4S店、银行等出售的信息更精确、详细,所以每条客户信息价格至少10元起步,最高卖到30元。”
7月6日,记者再次通过熟人介绍,分别联系上了在房地产售楼部上班的李建(化名)及在另一家信贷公司上班的杨艳云(化名)。他们所在公司都是电话推销业务,客户信息都是老板或从网上扒或向单位、大数据网络公司购买。
“没有电话销售就没有客户信息非法获取和买卖,销售公司只要存在电话销售行为,就会出现单位和大数据网络公司出售客户信息,灰色收入链就会存在。”李建向记者直言,“现今是互联网时代,要获取公民的详细信息并不是难事!”
追踪
信息泄露事件频发
海量“交易”触目惊心
7月6日上午9时,在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一写字楼,记者进入张丽的办公室。90平方米的公司场地,除了靠北角隔出一间经理室外,18张办公桌按东西方向排成3行,业务员每人一张办公桌,拿着电话单拨打电话:“先生,您需要贷款吗?”、“您好,请问您最近有贷款需求吗?”……
没有隔音设备,嘈杂的通话声在室内响成一片。记者留意到,这些业务员大都20来岁,以女性居多。记者突然来访,张丽很紧张,她急忙将记者拉出室外,并对身边的同事谎称记者是其表哥。为了不让张丽难堪,记者放弃了拍照,在室外告辞。一路上,记者估算,18名业务员每天每人拨打100个业务电话,就这样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每月累计需要54000个客户电话。这54000个客户电话就是54000人的个人信息!如此巨量的个人信息被出卖、泄露,令人触目惊心!
7月7日,记者浏览裁判文书网,发现一起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尤其典型: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长沙市汇通支行信贷中心副主任田涛,利用其具有工商银行内部信息系统公民个人征信的查询权限,先后为小贷公司业务员非法查询公民个人征信信息(包含公民个人基本信息、手机号码、居住地、贷款还款记录等内容)3570余条,从中赚取30元每条的查询费。侦查机关查明,小贷公司业务员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以及现金方式共计向其支付107386元。因为此案,田涛被网友称之为个人信息“搬运工”。
通过百度搜索,记者查询“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例”发现,全国各地发生的案件达640余例。涉及到国家机关、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牟利。
法律课堂
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就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手记
保护个人信息是当前
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在信息化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大数据成为一大热词,公民个人信息蕴含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而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使得人们不得不把关注点聚焦到个人信息安全上。
近年来,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数量激增,非法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的“地下黑市”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产业化、集团化、跨境化、智能化的趋势。据悉,2017年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000余起,摧毁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50余个。个人信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严重威胁到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甚至对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还不够完善,遏制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还不够有效。如何通过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妥善保护,是当前政府和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